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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事上诉费用(上诉费用)

民事上诉费用(上诉费用)

很多人对民事上诉费用,上诉费用不是很了解那具体是什么情况呢,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瞧瞧吧!

1、一般民事上诉费用是不超过1万元的,每件交纳50元;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,按照2.5%交纳;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,按照2%交纳;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,按照1.5%交纳;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,按照1%交纳;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,按照0.9%交纳,以此类推。

2、 法律依据:《诉讼费用交纳办法》第二十条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、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、上诉人预交。

3、被告提起反诉,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,由被告预交。

4、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。

5、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。

6、但是,本办法第十条第(一)项、第(六)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,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,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。

7、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费用,待实际发生后交纳。

本文【民事上诉费用(上诉费用)】到此讲解完毕了,希望对大家有帮助。